•     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,就听母亲讲牛郎织女的故事,对故事中的老牛印象最深,因为是它让善良的牛郎娶了美丽的织女,还是它在牛郎最无助的时候舍弃生命帮助牛郎,尽管牛郎织女最终被王母娘娘用银钗划开的银河所隔开,但忠贞的爱情还是感动上苍,喜鹊为他们在七月七日这天搭起了“鹊桥”,让他们相会。这一天,人们称之为“七夕”。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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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粒种子,
    跟随风的脚步,
    来到一片顺林。
    春天临近,
    和其他种子一到,
    生根发芽,
    渐渐地它跟不上了其他种子的疯长。
    再到后来,
    它才知晓它只是一颗小草。
    然而,
    小草也有梦想,
    它渴望去看看天的幽蓝。
    于是,
    它不断汲取营养,
    不断成长,
    即使永远看不见天空,
    它也要,
    成长,
    成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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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我很喜欢二楼小小的咖啡厅,鲜橙多才卖2.6。反正出去了进不来,我索性拿了新买的余秋雨的《借我一生》,坐在咖啡厅里度过午饭时光。一杯冰咖啡,几块糕点,一本书,挺惬意的。偶尔抬头,会看见韩红或者高秀敏,但是更多的是行色匆匆的电视人,他们在这里以奔跑的速度挥霍着青春,而青春总有一天会老去,这些奔跑中不舍昼夜的忙碌,究竟有多少收获、多少意义?我懒得想了。
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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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 让一个讨厌旅游的人,写一本游记的评论,有点为难。20郎当岁时,我也曾渴望在世界上走走看看。我骑破铜烂铁的自行车,在江浙附近转悠,还唱着《假行僧》,半夜步行横穿上海。那次,我看见一个奇妙的老头,摇着蒲扇,坐着小板凳,在凌晨二点半的路灯杆旁晒月亮。我以为,等一天去了更远的地方,会遭遇更多奇妙。
      如今看来,就像生活中的其他事情,奇妙是异数,无聊是常态。我偏爱旅游的无聊,胜过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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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 我真没见过这样的著书人!换作其它人,好不容易出本书,勤勤恳恳逐个码字也好、集腋成裘短文结集也罢,多少都倾注了自己的心血,除去自己的鼓吹,更少不了圈内其它好友的推荐。单单这个不走寻常道的梁文道,开篇就列出时评成书的种种弊端,河还没过,便兴致勃勃地给自己拆起了桥。别人的装帧花花绿绿,他白纸黑字素面朝天;别人在腰封上印满了名人荐言,说尽了作品的好话,他从里翻到外,除了评时论事的...